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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雖然煙廠生產的香煙理論上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流通,但實際上存在一些復雜的因素影響其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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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熱銷卷煙的價格確實是一種有效的市場調節(jié)手段。這樣做的目的是利用價格杠桿來減少對某些高需求產品的消費量,從而鼓勵消費者轉向其他類型的卷煙或非煙草產品。然而,在實施這一策略時需要考慮到公平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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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有卷煙零售許可證申請人對證件的辦理提出了申請。經過現場核查,其經營場所與持證戶距離不夠限制條件要求,同時其經營的業(yè)態(tài)也不符合布局管理規(guī)定的主營業(yè)務要求。執(zhí)法人員遂告知申請人,其經營條件不符合布局管理規(guī)定,可以選擇主動撤回申請,或者由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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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卷煙需要許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公共健康、稅收管理、市場秩序和社會管理。煙草專賣零售市場的管理,需要對煙草專賣零售的從業(yè)者進行選拔。即使人人都有許可證,也不意味著所有人都會從事這一行業(yè)。市場競爭和個體差異會導致一部分人能夠盈利,而另一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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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外流煙和相關的考核措施并不會阻礙正品卷煙在國內市場的正常流通。相反,這些措施有助于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合法煙草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從長遠來看,查處外流煙是推動整個煙草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積極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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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申請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執(zhí)法人員上門核查,發(fā)現該經營地點與參照物距離在不予許可范圍之內,告知當事人,不符合辦證條件要求。申請人索要了執(zhí)法人員姓名,立即聯系了某人,并拒絕在核查表上簽字。后來才知道,該申請人聽信了某“不良人”誘騙,堅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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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煙草行業(yè)的行政執(zhí)法中,應優(yōu)先執(zhí)行國家局的標準,促進不同層級標準的一致性,從而保障執(zhí)法工作的公正、高效和統(tǒng)一,維護煙草行業(yè)的正常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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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煙草專賣零售領域,“空掛證”現象持續(xù)存在,即部分許可證持有者并未實際參與煙草經營活動,或未按法定方式經營。此行為不僅違反了《煙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還促進了煙草制品的非法流通、導致了稅收流失,并對合法經營者構成了不正當競爭。針對“空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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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卷煙銷售不理想的情況,確實需要從多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和調整,以適應市場變化、滿足消費者需求,并維護煙草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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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基層煙草專賣局的行政許可執(zhí)法模式,同時積極應對復議、訴訟等法律程序,是確保煙草市場監(jiān)管合法、公正、高效的重要步驟。這不僅能夠有效防止法律事務被不當利用,保護守法者的權益,還能制止無理取鬧者獲得非法優(yōu)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