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高棉時報》近日報道,柬埔寨稅務總局 (GDT) 與海關總署 (GDCE) 組成的工作組稱,已在全國1305個地區(qū)宣傳介紹新的卷煙印花稅票。
GDT副主任兼聯(lián)席主任Ming Ban Kosal表示,在柬埔寨生產的煙草產品需要貼上GDT簽發(fā)的印花稅票,從其他國家進口的煙草產品需要貼上GDCE簽發(fā)的印花稅票。Kosal說:“煙草產品的印花稅票采用一種帶有二維碼和安全功能的高質量紙張制作的,無法被復制或仿冒?!?/p>
楊琳惜編譯自《煙業(yè)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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